2019天津市宁河区事业单位赴甘肃榆中招聘教师岗5人公告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本次招聘工作由天津市宁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报名、资格审查由榆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现场实施。
(一)招聘对象
具有甘肃榆中户籍或榆中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19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4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28日以后出生);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具备应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9年天津市宁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聘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6.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人员共10名,其中卫健和教育系统各5名,具体岗位信息见《2019年天津市宁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
三、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2018年4月28日起开始通过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阅读招聘公告并查阅《2019年天津市宁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于2019年5月8日至5月15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期间,到榆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太白西路36号劳保大厦一楼大厅)进行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报名所需材料
1.2019届毕业生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
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岗位所需资格证、执业证。
2、非2019届毕业生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
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岗位所需资格证、执业证、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以上资料A4纸纵向复印按顺序装订,原件审后即退。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准考证领取
2019年5月30日9:00至17:00到榆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太白西路36号劳保大厦304)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内容:
1.卫健系统:《医学综合知识》;
2.教育系统:《综合知识》测试。
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参加面试人数按1:2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笔试时间:2019年6月1日上午9: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及地点:2019年6月1日下午4:00榆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太白西路36号劳保大厦一楼)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居民身份证遗失的应试人员,应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居民身份证。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考生须按通知的规定时间、地点进行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持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
面试时间:2019年6月2日。
面试地点:与笔试地点相同。
总成绩查询时间及地点:面试结束当天下午即可查询,榆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太白西路36号劳保大厦一楼)
六、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 (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一位小数,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如考生总成绩相同,优先录取建档立卡贫困户毕业生。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一)体检
拟录取人员体检由榆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缺,根据用人单位需要,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
(二)考察
拟录取人员考察由榆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因此产生的空缺,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发布公告的工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相关情况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自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之日起,工作满三年仍未取得相应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聘用单位将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二)待遇
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宁河区教育卫健系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兑现工资和各种福利待遇。
八、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在此次招聘中被确定体检合格后,不得再报考宁河区教育卫健系统组织的其他考点招聘岗位。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报名咨询电话: 022-69116297 天津市宁河区人社局
0931-5234732 榆中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 022-69116297
重庆教师资格证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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